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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段三級警戒的日子,台北街上少有人車,大家退回居住空間,不再到處亂跑。當人類活動擴大,與動物的棲息空間難以畫分,原本怕人的動物在疫情期間都出現了,讓我們不得不重新反思人與動物的關係。

論文:黃宗潔:〈劉克襄動物小說中的自然觀〉 ,《東華漢學》第10期(2009年12月),頁285-324。

論文摘要:

  了解當代台灣自然書寫的發展中,劉克襄佔有重要地位,除了多元的創作,動物小說裡「動物」與「人物」互動關係之轉變與對話,提供我們一個更深入的管道。劉克襄早期曾給予動物小說如下的定義:「擬人化、虛構性,有寓言特性,透過動物明志。」這樣的設定落實於他前兩部的作品中,讓動物去思考人類的哲學,辯證人生,卻不流於迪士尼化的故事,脫離動物寓言的領域,因對動物的行為與習性的保留,讓故事脫穎而出。

  如《風鳥皮諾查》中皮諾查與友伴們充滿哲理的言談和思考,實在很難讓我們與牠「鳥類」的身分產生聯想。例如:「留鳥為何可以放棄遷徙這種神聖莊嚴的使命?飛行若只是為了避敵而不去遷徙,不就變成一種工具嗎?⋯⋯對他而言,遷徙本身不止是一種避冬或回去繁殖而已,它是對舊有傳統的尊重與肯定。這也是候鳥的成長儀式。」

  後期的《野狗之丘》一書中敘事觀點已跟前期作品有所差異,從全知觀點到限知敘述觀點的轉變,動物間的對白提醒讀者是作者想像的,視為劉克襄將動物的溝通語言轉譯成人類文字語言的呈現,不再以擬人手法完成,讓敘事視角回到人類,劉克襄知道人對自然的有限性,於是從寫作的「試圖全知」的觀點退位。

  如書中『這回互聞後,也不知說了什麼。似乎都有著劫後餘生的感傷。也許,我們可以想像如此庸俗的狗語對白:「我好累。」「我也是。」「其他狗友呢?」「都不見了。」「打算如何過活呢?」「隨便。」「好吧。」』

  此外,野狗與人類之間的關聯相當曖昧不明,他們能被馴服,也會被拋棄,都取之於人類,野狗的生存處境成為一個城市必須認真看待與回應的議題,並且一個城市願意承認生活在其中的生物也擁有某種「公民權」,只有我們願意「看到」並「承認」動物與人類的確有某些類似的特質後,才有真正開始談論動物倫理的可能

  《風鳥皮諾查》裡建構一個純粹的「動物世界」,小說中的動物對於人類世界所造成的影響,都未表現出憂懼或怨意,而是把它視為生活中所要面對的、理所當然的存在。《座頭鯨赫連麼麼》書中帶出了更多對於環境議題的思考,透過兩個角色的辯證,點出社會上「實務派」與「理論派」兩種不同的聲音,該介入自然到什麼程度?兩人價值觀的歧異,直接反映在發現擱淺的赫連麼麼後所產生的衝突:阿公主張「這頭鯨魚只是在完成牠生命過程裡的最後一步路,我們的出現是意外,我們應該視而不見。」,而「無法忍受一頭動物在自己面前眼睜睜地死去」的葉桑,則堅持應該拯救鯨魚。

 

  任何的改變可能引發連鎖效應,人類與動物生活在同一空間,討論的重點應該省思人對自然的介入與影響,將對自然的傷害降到最低。

  從擬人到旁觀:敘事觀點的轉移。《永遠的信天翁》中劉克襄幾乎捨棄了作者與敘事者「主觀臆測」的權利,僅就所見加以描述,可視為前三本動物小說的某種「集大成者」。在放棄了詮釋權之後,知道自己對自然所知有限,方能讓人在探究與累積對自然的知識時,抱著謙遜的態度。

  承認被看的對象有回看的能力,表示理解到自己觀看的眼光有被認可、被接受的可能,但也有被忽視甚至被質疑等其他種種可能。拋開主觀觀看與揣想的立場,先看到自己對動物的觀看,才能進一步與動物「互看」甚至「被動物觀看」,才是動物與人真正開始建立「對話」關係的開始。不僅如此,劉克襄讓我們看到,今天人類已不可能將自然詮釋為「非人類的環境」或荒野邊陲,而動物的存在,不僅讓我們得以「體認到自身的存在」,人類更必須透過動物,重新去「找到他所遺失的自然」,或者說,找到他所遺忘的自然。唯有當人類不再將自己排除於自然之外時,或許才能真正建立人與自然合宜關係。

 

心得:

  《為什麼要保護野生動物》:「如果人類因為濫殺生物導致自己毀滅,那是人類過於愚蠢、活該倒霉。如果人類通過保護其它物種使自己得以延續,這就很聰明、很高瞻遠矚。」

  生態一直存在我們周遭,想起當初紐約曼哈頓廢棄多年的鐵路High Line,面臨即將拆除的命運,有人在上去鐵道後,發現長滿了整片花草因而感動想要保留,蜿蜒的帶狀綠洲出現於鱗次櫛比的現代高樓建築中,攝影師決定把上面的景色展示給大眾,生活在都市的人們想不到每天都能抬頭看見的人造建築,竟有這幅震撼且矛盾的都市樣態,自然生命與人共存,空間是共享的。正如劉克襄所改變的創作觀點,蘊含近年來人與自然互動的狀況,這幾本小說很適合讀一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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